2011 年 4 月,以色列的一群研究人員在《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發表關於決策的重要研究結果。他們的論文標題是〈司法裁決的外來因素〉(Extraneous Factors in Judicial Decisions),研究中檢視由八名主持兩個假釋裁決委員會的以色列法官所做超過一千項的司法裁決。他們裁決是否假釋的對象包括猶太裔與阿拉伯裔的以色列罪犯,男女皆有,這些罪犯所犯的罪行從侵占、傷害到謀殺、強姦。法官們所審理的絕大多數都是假釋申請。
假如你是囚犯,足以左右你能否獲釋的最大因素是什麼?或許是真心的懺悔?是你在獄中改過向善與言行?是你所犯的罪行輕重?事實上都不是。真正造成最重要影響的因素在於,法官在審理假釋案時,距離他上一回吃三明治間隔多久的時間。
研究人員檢視法官們作出裁決的時刻、是否批准假釋,以及距離法官們上一回吃點心的時間有多久。當法官剛到場工作、剛休息吃完點心回來,或是剛用完午餐回來時,他們有六成以上會做出較有利於囚犯的裁決;但是快到下一回休息時間時,有利裁決的比例就會下降到零。在稍事休息後,法官們進入法庭時的態度都會比較正面,也比較會做出仁慈的裁決,會對人類改變的可能性,展現出比較多想像與包容。但是,在他們儲備的精力用盡後,就會開始作出越來越多維持現狀的裁決。
已經有人稱這樣的現象為「自我耗損」。重點在於,做任何選擇都必須耗費心力,那是一種難以言喻的耗損。你在生理上並不覺得疲累,但是你做出妥切決定的能耐會減少。真正改變的是你的自我控制能力,如自制、深思熟慮、預見事情的能力等。
一個有趣的實驗就證明了這件事。有一群研究人員想知道,做決定對自我控制的影響為何,因此他們找來一群攻讀心理學的大學生,並要其中一組受測者做出許多決定。具體內容是,這些學生必須在研究人員提供的不同產品中挑選自己比較喜愛的。研究人員要他們深思熟慮後再做決定,因為在實驗結束後會致贈他們一樣免費禮物,而受測者的偏好將會左右研究人員送什麼禮物;還有另一組學生則不必做任何決定。
研究人員會詢問受測者一些問題,像是你喜歡哪一種香氛蠟燭,香草還是杏仁?你喜歡哪一種洗髮精品牌?你喜歡這種糖果,還是另一種?問完後,就讓受測者接受最典型的自我控制測試:能夠把手放在冰水裡多久?
在做決定時耗損的資源,也同樣用於自我規範。這些做完所有商品挑選決策的學生們,根本無法像不做決策的對照組學生一樣把手放在冰水裡那麼久。
所以,每天你能做的完備決策是有限的,做出的決策愈多,就會愈耗損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而後你就會開始一路犯錯,最後犯下嚴重錯誤。別工作太久,你反而能做完更多的是,而且做得更好。
來源:SCRUM 用一半的時間做兩倍的事
頁數:152-155
出版時間:2015/04
ISBN:978-986-320-714-6
定價:新台幣380元
書店連結:【讀冊】【博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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