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牧師在討論一個問題:為什麼都要從負面的角度切入人應該要改變的問題?
他的回答是:如果今天你想要喝一杯溫水,你手上有的是半杯熱水,那剩下半杯你要加什麼溫度的水?
冰水。我對這點沒有什麼疑問,但我到家一個人在思考這件事的時候,我對於是不是真的要喝一杯溫水,有了很大的疑問。
道德底線最低的標準是法律,而今天不到最低標準,其實也不太有人能夠真的撼動那些決定,而在層出不窮的各種罪惡中,又有多少事情是我們真的能夠仰賴努力,就促成真實的改變?前面那些話聽起來非常消極,但也很想再繼續接著問牧師:「那如果你發現冰水倒進去以後,熱水毫無變化呢?在你倒水之前,你的水已經因為熱而被蒸發了,你以為的熱水會變溫,其實只是一個誤判,水倒完了,你會怎麼做?」
我現在不是要不要倒水進去的問題,而是我認為自己根本沒有喝水的資格。
於是水溫多高,我無從討論;喝多少水,我沒有感覺,甚至是寫到一半開始分心,懷疑自己到底為什麼要想這件事?
大多數的人都一樣吧?遇到問題,認為自己無法解決,於是乾脆不思考了,先過好現在的人生,解決能解決的,其他的隨著世界局勢變化,在我有能力的範圍再來解決這樣就好。
我想這應該就是我決定最後不倒水的原因了吧,好像倒水的那個瞬間,被冷卻的是因為熱水太熱燙傷的自己。
該怎麼對自己想做的事誠實,繼續保持動力努力下去,直到能夠看見結果,甚至自己無法看見結果,還能夠對遙遠的將來保持信心?做到「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禱告那個瞬間出現的時候我有所體會,知道該如何掌握那個時刻。
最終我還是無法徹底思考清楚為什麼我會變成這樣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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